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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2/3/4 12:17:00

大家好,我是晓宁

最近有几位保友不约而同的找我咨询平安人寿的,当我仔细的把合同条款从头到尾读了一遍后,发现这款产品还是很有特点的

所以,今天我们就把这款产品一一拆解分析,看看它都有什么特点,以供大家参考

我们分别以30岁男性、女性为例,基础保额50万,30年缴费,所有的附加责任都包括在内,图文并茂的向大家展示

首先看主险,从名字上就能看出来,这是一款带生存金返还的两全险,既保生、也保死

具体的返还方式为:只要被保险人过了80岁生日仍然生存,可以返还“平安六福+提前给付重疾”的已交保费,均为一次性返还

男性返还(+)x30=40.8万

女性返还(+)x30=38.1万

但是返还也是有前提条件的,就是被保险人在80岁之前不能罹患重大疾病且赔付过,如果赔付过重疾保额,那么合同自动终止,就不会有任何返还了,这一点要注意

▲摘自《平安六福两全保险条款》

身故保险责任

身故责任分了两部分,一个是18周岁前,一个是18周岁后

18周岁前身故,如果没有发生过重大疾病的赔付,则退还平安六福+提前给付重疾两部分的已交保费,但是如果没有附加提前给付重疾,则按照主险现金价值对应的金额给付身故金

18周岁后身故,如果没有发生过重大疾病的赔付,则按照平安六福+提前给付重疾两部分的已交保费,或者基本保额,两者哪个钱多,就按哪个进行赔付;同样,如果没有附加提前给付重疾,也是按照主险的现金价值对应的金额给付身故金

单从这部分责任上看,基本上与市面上大多数的储蓄型重疾一致,只要发生过重大疾病理赔,就不再赔付身故责任了

提前给付重疾保障

轻症

40种轻症,每次额外赔付基本保额的20%,可以连续赔付6次,无间隔期

这里要特别说明一下,很多保友都特别关心平安重疾产品的轻症责任中,不典型心梗、轻微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介入术这三个理赔概率较高的病种,现在还是否缺失?

保友们大可放心,早在年中旬过后,平安人寿就紧急升级了平安福19II等重疾产品,补齐了这三个病种,此后一直至今,这三个病种也都是存在的,平安六福也是一样的,并不缺失

▲摘自《平安附加平安六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中症

20种中症,按基本保额的50%进行额外赔付,仅赔付1次

关于中症的概念,我做个补充说明,中症的概念是在年出现在重疾市场上的,在此之前,市场上的重疾产品均为轻症、重症的设计模式,后来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各家保险公司相继推出了含有中症责任的重疾产品,以提高自身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所谓中症,即中度重疾,一般中症的病种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按疾病严重程度划分的,轻症之上、重症之下

一类是原有的轻症定义不变,把部分理赔概率较高或者后期治疗康复费用较高的病种提升到了中症的范畴里

所以,中症的赔付比例要比轻症高很多,一般为基本保额的50%~60%,这对于消费者来讲,是百利而无一害的

重症

种重症,分6组,赔付6次,每组疾病只能赔付1次,间隔期1年

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这款产品的重症分组多次赔付责任,只保到80周岁,过了80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后,就变成了单次赔付的产品

▲摘自《平安附加平安六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2、间隔期,六福的间隔期设置的较长,要知道,市场上几乎所有的分组多次赔付重疾产品,间隔期均为天,而不分组多次赔付的产品,间隔期才会设置为1年

3、隐性分组,我注意到合同条款中有这样一条约定,即:若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或同一事故导致其发生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重大疾病,我们仅按一种重大疾病给付保险金

▲摘自《平安附加平安六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这是什么意思呢?

我们假设:如果被保险人首次罹患的重大疾病是白血病,保险公司会按照基本保额进行第一次赔付,经过一年多的保守治疗,终于找到了造血干细胞捐赠并进行了移植手术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应不应该进行二次赔付呢?

我们先看一下平安六福的重症分组设计

其中,恶性肿瘤单分为一组,重大器官移植也是单分为一组

▲摘自《平安附加平安六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按照一般的逻辑,保险公司就应该进行二次重疾赔付,因为这两个病种不在一个组别里,并且也过了间隔期的要求

但是很显然,按照平安六福的条款设计,大概率是不能进行二次赔付的,这是由于同一疾病导致发生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重大疾病,根据条款约定,平安六福只能按照一次重疾进行赔付

我认为,这是一个合同条款的争议点,保险公司应该及时进行书面澄清,消除误解,避免消费者在未来的理赔过程中与保险公司出现纠纷、争议

真正的无争议条款,长这样,供大家参考

▲摘自某保险公司多次赔付重疾产品合同条款

如果是同时发生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仅按其中一种重症进行赔付是无可指责的,因为合同中有重症赔付间隔期的约定

但如果不是同时发生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重大疾病,且符合了间隔期的要求,只要出险原因符合病种定义,保险公司就应该进行二次赔付,否则,多次赔付重症的设计,意义何在呢?

豁免责任

倘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缴费期间罹患重症,后期未交的保费全部豁免,合同继续有效

需要注意的是,罹患轻、中症也是可以豁免后期保费的,但是需要另外花钱购买轻中症豁免附加险

运动奖励

这项责任的设计一直是平安人寿重疾产品的特色,保单生效前两年,只要达到约定的运动标准,轻症、中症、重症、身故理赔的保额就会增加,是的,想要这部分福利,你得需要锻炼身体,天天多走路才可以

附加险

恶性肿瘤多次赔付(可附加)

如果被保险人过了等待期后,首次确诊为重大疾病(非恶性肿瘤)且获得赔付后,自确诊之日起3年或者3年以上,被确诊为恶性肿瘤,可再次获赔基本保额

如果被保险人过了等待期后,首次确诊为恶性肿瘤且获得赔付后,自确诊之日起3年或者3年以上,再次被确诊为恶性肿瘤,那么保险公司还将再次进行基本保额的二次赔付

恶性肿瘤多次赔付的条件为:新增、复发、持续、转移

这里要特别说明一下,相比于平安人寿之前的重疾产品,涉及到恶性肿瘤多次赔付时,间隔期均为5年,这次平安人寿将间隔期缩短至3年,可以说是一个很大的改进,跟上了市场的步伐

附加严重脑中风后遗症、较重急性心肌梗死、肝肾疾病保障

这三个均为附加险,可以灵活搭配,具体的保险责任是,倘若罹患了严重脑中风后遗症、较重急性心肌梗死以及条款中约定的肝肾相关疾病,可以在原有的基本保额之上再多赔保额,当然,这些责任也需要另外花钱购买

▲摘自《平安附加肝肾()疾病保险条款》

我的建议是:保友们可以根据保费预算、家族病史、生活习惯灵活搭配

其他附加

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的话,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的条款里还自带了15种少儿特疾赔付责任,如果在18周岁之前罹患了符合条款定义的少儿特疾,可以得到%基本保额的赔付

▲摘自《平安附加平安六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同时,如果想针对白血病进行额外加赔的话,也可以附加《白血病疾病保险》,同样的,也需要另外花钱购买,限被保险人18周岁以内

总结一下这款产品的特点

亮点:

1、轻症赔付6次

2、增加了中症责任

3、增加了重症分组多次赔付责任

4、恶性肿瘤多次赔付间隔期优化至3年

5、主险为两全险,兼顾储蓄理财,80岁时可返还“平安六福+提前给付重疾”的已交保费

6、可选责任多,配置灵活

弱点:

1、轻症赔付比例略低,仅为20%,现在大多数重疾产品单次赔付轻症的比例是30%

2、中症仅赔付1次,赔付比例为50%,市场上的重疾险产品中症赔付基本上都是2~3次,赔付比例为50%~60%

3、重症分组多次赔付责任的设计对于平安人寿来说是一个创新,但是拿到市场上就没什么闪光点了,另外间隔期设置为1年也比较苛刻,市场上分组多次赔付的重疾产品几乎都是天,不分组多次赔的产品间隔期才设置为1年

4、由同一疾病导致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重大疾病,仅按1种重疾进行赔付,这一点要尤其注意

5、重症多次赔付限制在80周岁以内的设置是个硬伤

6、平安六福主险两全返还与重大疾病提前给付是保额共用模式,80岁前一旦赔付了重疾保额,主险合同终止,不会有任何的返还,很有可能出现花了两份钱,却只买了一份保障的尴尬现象

7、六福主险两全生存金的返还利益并不高,以开篇男、女费率计算,男性每年缴费元,缴费30年,80岁时返还元,IRR(内部收益率)为2.3%;女性每年缴费元,缴费30年,80岁时返还元,IRR为2.65%

如果用这笔钱单独去购买市场上固定类利益的储蓄险,IRR可以达到近3.5%,折算后的实际收益要比六福高得多

8、保费贵,真的很贵,但是也要强调,这是弱点并不是缺点,毕竟品牌价值在这摆着呢

最后说两句,这个世上就没有完美的产品,只有合适的方案,所以保友们在购买之前一定要充分了解这款产品的特点,先把基本保额买足,然后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灵活选配附加险,丰俭由人

PS

如果哪位保友对自己或家人已经购买的、即将要购买的保险产品责任还是一知半解,欢迎联系我,你们会得到一份中立、客观、公正的产品分析

,申请添加好友时请注明来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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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直的人

向来都是有啥说啥

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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