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评价一线含铂化疗后复发/转移的晚期鼻咽癌患者使用卡培他滨联合阿帕替尼能否能进一步提高疗效,医院现招募晚期鼻咽癌患者参与临床试验。
一、试验药物
卡培他滨、阿帕替尼。
二、试验设计针对晚期鼻咽癌一线含铂药物治疗后进展的患者均可接受卡培他滨mg/m2和阿帕替尼mg治疗。
三、研究目的
评价一线含铂药物治疗后的复发/转移的晚期鼻咽癌患者在卡培他滨治疗的基础上,联合阿帕替尼是否能进一步提高疗效。
四、主要入选标准
1.经组织学证实的不可手术、不可放疗、复发和/或转移的鼻咽癌。
2.铂类治疗失败患者,要求至少接受过一线含铂方案的化疗。
3.年龄18~70岁,ECOG体力状况评分为0~2分,预计生存期≥3个月。
4.在入组前4周前未接受过化疗或放疗。
5.入组前4周内至少具有1个根据RECIST1.1标准可测量病灶(B超、磁共振或CT检查病灶直径≥10mm,可测量病灶未接受过放疗)。
6.主要器官功能良好,即入组前1周满足血红蛋白80g/L、中性粒细胞计数1.5×/L、血小板计数80×/L;生化检查满足总胆红素≤1.5×ULN(正常值上限);血谷丙转氨酶(ALT)或血谷草转氨酶(AST)≤2.5×ULN(正常值上限);肌酐2.0倍正常值上限,内生肌酐清除率>50ml/min(Cockcroft-Gault公式)。
7.育龄妇女必须在入组前7天内进行妊娠试验(血清或尿液),且结果为阴性,并且愿意在试验期间采用可靠的方法避孕。
8.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配合随访。
五、主要排除标准
1.已知对研究中的任何药物存在过敏者。
2.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3.研究开始前4周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
4.既往接受过2次及以上放疗患者。
5.既往接受过VEGFR类小分子酪氨酸激酶抑制剂如法米替尼、索拉非尼等治疗的患者。
6.磁共振检查(MRI)显示肿瘤侵犯重要血管(如包绕颈内动脉或静脉);或经研究者判断患者肿瘤在治疗期间有极高可能影响重要血管而引起致命大出血的情况。
7.有严重出血病史,筛选前4周内发生任何严重分级达到CTCAE4.0中3度及以上的出血事件。
8.患有高血压且经单一降压药物治疗无法获得良好控制者(收缩压>mmHg,舒张压>90mmHg);具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疾病如脑血管意外、心肌梗死、不稳定型心绞痛、充血性心力衰竭,或严重心律失常等。
9.有活动性的溃疡、肠穿孔、肠梗阻者或在入组前4周内有消化道穿孔病史者。
10.具有影响药物口服和吸收的多种因素(比如无法吞咽、胃肠道切除术后、慢性腹泻和肠梗阻等)。
11.凝血功能异常,具有出血倾向者。
12.筛选开始前6个月内发生过动/静脉血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等。
13.肾功能不全:尿常规蛋白尿>2+且证实24小时尿蛋白定量>1.0g。
14.在入组前4周内接受过大手术者。
15.入组前1周内接受过强效CYP3A4抑制剂治疗,或参加研究前2周内接受过强效CYP3A4诱导剂治疗者。
16.长期未愈合的伤口或愈合不全的骨折。
17.有症状的脑转移者(已经证实或怀疑)。
18.存在严重或未被控制的感染。
19.具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者或有精神障碍史者。
20.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检测阳性,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
21.既往和目前有肺纤维化史、间质性肺炎、肺尘埃沉着病(尘肺)、放射性肺炎、药物相关性肺炎、肺功能严重受损等客观证据的患者。
22.既往5年内有其他恶性肿瘤病史,但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宫颈原位癌和浅表性膀胱癌除外。
23.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严重的危害患者安全或影响患者完成研究的伴随疾病。
六、联系方式
如果您希望了解更多的研究信息,请您联系研究医生
1、主要研究者
蔡修宇教授:每周三、五下午门诊
李志铭教授:每周一全天门诊
2、研究者
周欢综合三区周一至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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