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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和伦理流程再造
.6.29
流程再造概述
机构和伦理此次流程优化,体现为:
1.机构立项资料简化与“五省共识”保持一致
2.立项与谈合同并行
3.伦理前置
4.认同组长单位伦理
5.立项资料合格的前提下,最快6个工作日、最慢16个工作日可拿到伦理纸质批件
Part.01
立项流程
首次立项资料,精简至六项:
备注:
1.我院担任组长单位的项目及走绿色通道非组长单位项目首次立项时可仅提供试验方案及其修正案、知情同意书(样表),其余同“跟踪审批启动前资料”中资料在启动前补充
2.项目首次在GCP办公室的立项资料同为伦理审批需要的资料;上伦理前,伦理审查费、立项及实施审查费需到账
3.对于已获得组长单位伦理批准的项目在机构立项的同时,可将方案及知情同意书推送至伦理进行同步审批
跟踪审批启动前资料审核:
Part.02
伦理流程
简化首次伦理资料:
首次伦理资料同机构立项资料
机构立项资料+机构受理审批表+递交信+首次伦理审批申请表,一起递交伦理即可
伦理批件次日出具
会议审查批件在会议后第二日出具,可找相应项目管理员领取
Part.03
资料更新
暂更新如下资料,后续请保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