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2月下旬,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印发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行)》,其中第23条规定:「医师应当根据组织或细胞学病理诊断结果,或特殊分子病理诊断结果,合理选用抗肿瘤药物。原则上,在病理确诊结果出具前,医师不得开具抗肿瘤药物进行治疗。」
对这一新规如何解读?中医院原院长、中国癌症基金会理事长赵平教授在接受衡道医学新媒体专访时指出:抗肿瘤药物的使用必须以病理诊断结果为依据,这一点已经没有讨论的必要了;此次新规出台是要进一步规范肿瘤用药的规则,尤其是对刚刚入门的肿瘤科医生。
专访嘉宾
赵平教授
比利时鲁汶大学博士、外科主任医师、教授。
-年在北京医学院解剖教研室任教师;
-医院外科任住院医师;
-年在中国医医院外科攻读研究生,师从中国著名外科专家曾宪九教授,获医学硕士学位;
-年留学比利时鲁汶大学,在医学院院长J.Fevery教授指导下,从事慢性胰腺炎研究工作,获医学博士学位;
-医院基本外科任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并担任大外科副主任。
年调任中医院/研究所,担任院/所长、大外科主任、腹部外科主任、院/所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医学科学院学术委员会执委会副主任委员。
兼任国家肿瘤防治研究办公室主任、国家肿瘤登记中心主任、世界卫生组织合作中心主任、中国癌症基金会理事长、医院协会常务理事、医院分会主任委员、中国抗癌协会常务理事等职务。兼任《中华肿瘤杂志》、《中国肿瘤》、《中国肿瘤临床年鉴》、《癌症进展》、《中国肿瘤临床与康复杂志》以及抗癌之窗杂志主编。
年被中组部授予全国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医院管理学会全国百名"先声杯"优秀院长称号;年获得卫生部授予的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年获得《医院院长杂志》「最具领导力的医院院长·卓越成就奖」;年获得医院协会杰出贡献奖;年被医院协会医院管理委员会授予突出贡献奖;年获得《医院院长杂志》「终身贡献奖」;年获得医院协会医院管理分会授予的「医院管理杰出贡献奖」;年被人民网、健康时报,第九届健康中国论坛评选为「年度十大人物」;年获得人民日报人民网、中华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国医师协会主办的第二届国家名医盛典上评选的「国之大医」称号;年获得中国肿瘤防治联盟授予的「终身成就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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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关于印发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行)》将从今年3月1日起施行,您怎么看待这一新规的出台?
A:现在越来越多的抗肿瘤药物通过国家谈判被纳入医保,可及性不断提高,国家现在出台这项管理办法,无疑是希望加强抗肿瘤药物的临床管理,强化合理应用抗肿瘤药物。
需要注意的是,抗肿瘤药物的使用是一个学术层面的问题,在临床上该不该用抗肿瘤药物、如何应用以及如何应对药物副作用等问题,应该由学术团体制定指南,指导正确用药。通过行*手段去干预的必要性值得考虑。目前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际上,肿瘤界比较推崇美国NCCN(美国国家综合癌症网络)的指南;中国抗癌协会、中国肿瘤临床学会也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并参照NCCN指南制定了中国版临床肿瘤治疗的指南。我认为应该让学术机构担负起肿瘤治疗的质量监控责任。
*府应该在宏观调控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府指导抗肿瘤药物价格的谈判势在必行。当年,我与陈竺部长谈过带量采购的谈判方案。抗肿瘤药物价格昂贵,需求迫切。但是*府的财力有限,参考英国的经验,首先选择疗效突出的药品,通过谈判降低药价提供给患者使用。这种谈判要注意兼顾*府、患者、以及药厂等方面的利益,要特别注意不要破坏制药行业研发的生态,造成远期更坏的回应。
最近二、三十年间,医药卫生事业的飞快进展是广大民众的福音。但是,抗肿瘤药物的疗效依然不尽人意。中国在抗肿瘤药物研发能力上与中国综合国力还很不相称,近几年有惊人的进步,没有实质性突破。
Q:您作为临床专家,如何看待新规强调说「病理确诊结果出具前,医师不得开抗肿瘤药物」?
A:对于肿瘤靶向治疗药物和免疫治疗药物而言,要不要做分子病理学诊断关系到治疗是否能够发挥作用。要不要以病理诊断结果为依据?这是不需要争论的问题了。即使是抗肿瘤的化学药品,它的适应症也是以肿瘤细胞生长的快慢以及细胞的类型为依据。化学药的疗效只是在10%-20%之间(指总体疗效,而不是某一个药)这样一个水平,而它的副作用往往令病人难以忍受,因此从上个世纪末开始,靶向治疗药物逐渐兴起。靶向治疗药物必须作用在靶点上,要求你具备分子水平的精准度,这也就是我们说的精准医学。精准医学时代,可以说没有证实的靶点就没有靶向治疗,否则是无的放矢。30多年前,我们用雌激素受体拮抗剂三苯氧胺治疗乳腺癌患者,发现药物对部分患者有效,另一部分没效,后来发现雌激素受体阳性的患者有效,而低表达患者没有效果。很显然,这些药物只能够帮有靶点的患者提高治疗效果。因此我非常同意新规的意见,肿瘤临床治疗一定要有病理学、包括分子病理学的诊断结果,才能够选择相应的药物进行治疗。
Q:既然如您所言,这一问题没有争论的必要,现在国家把它提出来,出台新规加以管理,是不是说明临床实践中对此执行得并不太好?您认为是什么现实障碍导致了这样的状况?
A:医院最先把分子病理诊断的这套体系建立起来,我当院长时亲自参与了这项工作。这套体系随着科学的进步还在不断地完善。
对于医院,分子病理诊断体系医院。这与很多因素有关:缺乏肿瘤专业人士、缺乏足够的病源、甚至抗肿瘤药物的医院。另外,如果当地靶向治疗的需求量不足,只为少量病人去搞一套检测设备,是否能达到规模效益也是实际问题。
医院只有一半具有治疗肿瘤的能力,能够具医院不足1/3。另外,医院主要服务于农民,能够负担得起靶向治疗药物的农民数量有限。随着一些靶向药物进入医保以后,农民的需求也会与日俱增。因此,基层肿瘤医生的规范化培训已经提到议事日程。
根据推测,几医院都具有分子病理检测体系。医院至少已经武装到60%-80%的水平,医院也就30%-50%的水平。这样一个梯度也许从数量上反映了中国医疗资源分布的不平衡和不充分。
国家出台的这一新规,我想主要不是针对像医科院医院医院,而是针对正在兴建的基层肿瘤中心,以及正在转向参加肿瘤内科治疗的医务人员。如果医院想要达到做靶向治疗的水平,它必须要建立这套检测体系。目前,中国癌症基金会正在设计培训基层肿瘤内科医生的新项目。
Q:关于您提到的,基层病源少形不成规模、或者不具备分子病理诊断能力的问题,有没有可能正好是第三方病理诊断机构的机会?
A:从中国目前的经济态势来讲,1/3的医院做分子病理诊断没有什么问题;大约有家医院已经建成了这套体系。还有1/3的医院由于地广人稀或者还在奋力脱贫阶段,目前根本无力建设。还有一部分县经济条件虽然不是特别好,但如果人口比较多的话,需要并且计划建立这套体系,否则,病人只好外流求医。
我到美国长岛考察,发现美国采用建立临床检验中心(labcenter)的方式提高检测效率,避免社会资源不必要的浪费。现在国内第三方对此有积极性,应该予以支持。但是,社会对社会办医还有不少的偏见,错误地认为社会办医就是图财谋利。*府的正确决策仍难以落实。至于第三方病理诊断机构能否提升社会公信力?应该可以。
Q:您卸任医科院医院院长之后,现在担任中国癌症基金会理事长,主要在做哪些工作?
A:离开院长位置对我似乎是如释重负。其实,我担任中国癌症基金会理事长5年中,募集资金和药品总价值近20亿元人民币,惠及百姓近万人次。我突出的感觉是越累越高兴。仅抗肿瘤药品援助项目,10年间,我们将价值亿元的药品无偿捐赠给15万肿瘤患者,帮助他们能够使用天价的救命药。另外,中国癌症基金会致力于中国基层肿瘤中心建设,斥资千万元为中国培训了上万名县域医生,为上千家医院院长进行了肿瘤中心建设培训。目前,我们正在与光明网合作,进行中国肿瘤防治战略的研讨活动。已经有20位省级医院院长参加了研讨会。
健康中国的战斗号角已经吹响,行动起来,为了实现到年中国整体癌症5年生存率不低于46.6%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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