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白家阿宽食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阿宽食品”)主营新型方便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类型包括方便面、方便粉丝、方便米线、自热食品等。
招股书显示,根据Euromonitor/光大证券研究所数据,年-年,公司销售额市占率由0.6%提升至2.1%,市场份额增加迅速,在内资品牌中已位居前3。年-年,公司销售额复合增长率在市占率前十的厂商中排名第1。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陈朝晖。陈朝晖,男,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具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年12月20日,南海成长、霍普投资、前海投资、常州彬复、祖文博通过新增出资、股权转让成为公司股东,本次增资价格为7.5元/出资额,股权转让价格为5.68元/出资额。
年5月28日,阿宽有限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阿宽有限出资额由8,万元增加至9,.万元,新增出资额由高瓴怿恒、茅台投资、霍普投资、常州彬复以货币资金认购。本次增资具体情况如下:年5月28日,阿宽有限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廖筱云将其持有的阿宽有限全部股权、陈朝晖将其持有的阿宽有限部分股权分别转让给王雨晴、高瓴怿恒、茅台投资、霍普投资、常州彬复。本次股权转让具体情况如下: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最近三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三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万元,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1亿元或者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0亿元。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31,,股人民币普通股,均为新股发行,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预计融资6.65亿元,本次募集资金计划拟投资于以下项目:1.关于行业与业务申报材料显示,发行人作为业内知名的新型方便食品企业,具有行业代表性。
(1)发行人主要从事新型方便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各期营业收入分别为63,.69万元、,.33万元、,.03万元及64,.19万元,低于可比公司康师傅和统一中国。(2)发行人是业内较早提倡方便食品产业转型升级,提出发展“新型方便食品”业务的企业之一。
(3)根据Euromonitor/光大证券研究所数据,年,公司销售额市占率为2.1%。根据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向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出具的证明,发行人年在非油炸新型方便食品的市占率约为18%,为该细分行业龙头企业。
(4)报告期内有媒体报道,称发行人红油面皮产品疑似存在异物;部分媒体称麻六记酸辣粉和李子柒酸辣粉超标加入铵明矾等添加剂,发行人系前述企业的代工厂。请发行人:
(1)说明较早提出转型升级的依据,“新型方便食品”的具体含义,非油炸新型方便食品市占率的计算依据,相关数据的来源及准确性,是否为行业内通用的统计口径。(2)结合发行人资产规模、经营业绩、员工数量、产能及产量、市场份额等方面与同行业竞争对手的对比情况,说明发行人的竞争优劣势。
(3)以表格方式列示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所获评选奖励认证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名称、奖励荣誉、评选单位、权威性和公信力、竞争对手获评情况,并结合报告期内消费者投诉、媒体对食品安全相关报道及诉讼纠纷情况论证分析发行人的品牌口碑、运营规范性,并分析发行人的行业代表性。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产品研发能力申报材料显示,发行人核心生产工艺均为自主研发并已取得多项发明专利,具备较强的产品创新实力。
(1)发行人从味型挖掘、食材采购、工艺改进、风味调整、配料调整等多方面持续取得突破,成为业内少数兼具传统品牌和新型品牌竞争优势的企业。(2)发行人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59%、0.44%、0.59%、0.75%。
(3)发行人拥有已获授权的专利57项,其中发明专利11项,实用新型专利26项,外观设计专利20项;拥有高温挤压可控微膨化制面专利技术等10项核心技术。请发行人:
(1)说明所拥有的10项核心技术是否具备较高的技术壁垒,与行业通用技术的差异,核心技术成果转化及对应产品收入情况,并结合同行业现有技术水平、衡量核心技术的关键指标等说明与传统品牌和新型品牌相比的竞争优势。(2)说明研发人员规模及构成、核心技术人员履历、在研项目数量及实现目标、技术储备情况,结合前述情况说明现有研发投入强度对维持发行人持续创新能力及竞争优势的提升作用。
(3)结合新产品推出频率、配方及口味开发、包装设计等情况,说明发行人的产品工艺创新能力能否顺应消费者口味多变的需求,并分析发行人产品是否存在被快速模仿、复制、迭代、替换的风险,以及是否面临市场份额被抢占的风险。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3.关于历史沿革申报材料显示:
(1)发行人与方便食品业务有关的资产和股权系年从川白食品收购而来。川白食品原股东山东龙丰于年,将其持有川白食品的49%股权作价万元转让给陈朝晖,未履行国有资产评估、评估备案程序,存在被认定无效的风险。(2)为向SSIF收购白家国际优先股,陈朝晖曾向陈泽峰境外借款.35万美元,并在境内向其提供5,.14万元人民币作为担保,还款期限为陈泽峰通知还款之日起两年内偿还,偿还的美元金额以按届时汇率折算的金额为限。
请发行人:(1)说明在川白食品股权转让存在被认定无效的风险情形下,向川白食品购买相关资产股权程序是否合规,相关交易是否存在被撤销的风险,如是,发行人主要经营资产是否存在重大权属纠纷或可能面临重大诉讼,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2)说明陈朝晖提供境内人民币担保的资金来源,双方是否就借款事项约定利息,并结合借款至今的汇率变动情况等说明陈泽峰是否要求补充担保措施。
(3)说明陈朝晖以境内担保方式向陈泽峰境外借款,是否构成非法买卖外汇或逃汇,结合《外汇管理条例》《外汇管理行政罚款裁量办法》等规定,分析说明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及判断依据。(4)说明目前陈泽峰是否向陈朝晖发出还款通知,如是,请说明陈朝晖的还款计划安排及其可行性,是否涉及对发行人股权进行质押变现,如否,请说明双方是否存在其他协议或利益安排。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