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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制报12月11日讯记者钟进春报道:12月11日,记者从萍乡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截止11月15日,该局在萍乡市范围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全市共实地检查定点协议医药机构家,查处违规违法定点医药机构家,暂停医保服务协议20家,解除定点服务协议1家,处罚和追回资金万元,医保欺诈骗保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据了解,医院因降低住院标准涉及额度5.5万元、不合理收费元等方式违规骗取医保基金,被萍乡市医疗保障局依法作出追回基金.28元,行*处罚.56元的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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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显示,医院因超范围收取日常生活能力评定费用。根据《社会保险法》和《萍乡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相关条款的规定,萍乡市医疗保障局作出追回基金10.49万元,行*处罚20.98万元的处理决定。
医院存在超医保限定范围用药、无用药指征用药及超量带药等违规现象。安源区医疗保障局根据《萍乡市安源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规定,对违规行为涉及金额3.27万元追回,并处以2倍罚款6.54万元;对相关医保定岗医师扣除积分处理,主要医师暂停医保定岗医师资格3个月,责令限期整改。
医院存在通过虚假广告宣传、诱导病人住院;虚增病情、虚增诊疗项目和手术项目套取医保资金等违规现象。根据《社会保险法》、《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定岗医师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湘东区医院医保服务六个月,责令该院停止违规行为并全面整改,对所涉违规定岗医师处以扣除定岗医师积分和暂停医保定岗医师资格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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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栗县福田中心卫生院存在挂床、住院指征把握不严、违规使用限制性用药、存在不合理用药等违规现象。上栗县医疗保障局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对医院相关人员进行约谈,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追回违规金额6.57万元,并处以5倍罚款32.83万元。
医院存在超范围收取检查费、手术费、不合理用药等违规现象。芦溪县医疗保障局根据《社会保险法》、《芦溪县城镇职工及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等规定,对经管医师进行扣分处理,追回违规金额3.64万元,并处以2倍罚款7.28万元。
医院存在不合理用药、重复收费、目录对照不准、病历医嘱不规范等现象。莲花县医疗保障局根据《莲花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定岗医师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对相关定岗医师进行扣分处理,追回违规金额9.01万元,并处以3倍罚款27.03万元。
另悉,萍乡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将针对专项治理和日常监管发现反馈的突出问题,明确责任、扎实整改,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大医保*策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健全医保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控制费用不合理增长。该市、县两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督力度,有效打击各种方式欺诈骗保的行为,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来源:新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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