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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含恶性肿瘤特定药物费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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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介绍一款尊享e生版产品:

最高万医疗保障,重大疾病医疗(种重疾+种罕见病)0免赔

涵盖恶性肿瘤质子重离子医疗、恶性肿瘤院外特定药品费用医疗保障

目录

1、保费价格

2、产品特色

3、保障责任

4、健康告知

5、投保须知

6、理赔流程

保费价格

尊享e生版费率表:

单位:元

标准体用户

优选体用户

注:

1.*色部分为续保保费。

2.本保险产品针对首次投保时无吸烟习惯或吸烟史的被保险人或续保时在我司无理赔记录的被保险人,适用优选体用户销售价格。

产品特色

保障责任

一般医疗最高万

1、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30天后因患疾病;

2、在医院普通部发生的,需个人支付的、必须且合理的一般医疗费用;

3、一般医疗费用包括:住院医疗费用、特殊门诊医疗费用、门诊手术医疗费用、住院前7天后30天门急诊医疗费用;

4、保险人在扣除1万元免赔额后,按%的赔付比例给付本项保险金,年累计给付以万元为限;

5、以有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参保,但未以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就诊并结算的,按照应赔付金额的60%进行赔付。

重大疾病医疗(种重疾+种罕见病)最高万

1、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30天后初次确诊罹患本合同约定的种重大疾病或种罕见病;

2、在医院普通部发生的,需个人支付的、必须且合理的重大疾病医疗费用;

3、重大疾病医疗费用包括:住院医疗费用、特殊门诊医疗费用、门诊手术医疗费用、住院前7天后30天门急诊医疗费用;

4、保险人按%的赔付比例给付本项保险金,年累计给付以万元为限;

5、以有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参保,但未以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就诊并结算的,按照应赔付金额的60%进行赔付;

6、等待期后初次确诊罹患种医院接受治疗的,则自确诊之日起,该被保险人保单的免赔额为0。罕见病目录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于年5月22日发布的《第一批罕见病目录》为准;

7、本责任保额包含一般医疗保额。

恶性肿瘤质子重离子医疗(%赔付)最高万

1、等待期30天后初次确诊罹患恶性肿瘤;

2、在医院接受质子重离子治疗而发生的相关费用;

3、保险人按%的赔付比例给付本项保险金,年累计给付以万元为限,床位费限元/天;

4、本项保险金与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共用保额。

恶性肿瘤院外特定药品费用医疗最高万

1、等待期30天后初次确诊罹患恶性肿瘤;

2、治疗实际发生的合理且必需的且同时满足合同定义的院外特定药品费用;

3、保险人按%的赔付比例给付本项保险金,年累计给付以万元为限;

4、仅赔付责任内约定的药品清单中列明的药品,若为社保目录内药品,社保报销后剩余%赔付,以有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参保,但未以有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就诊并结算的,按照应赔付金额的60%进行赔付;若为社保目录外药品,%赔付;约定的药品清单以保险人最新公布信息为准,保险人保留对药品清单进行变更的权利,将根据医疗水平的发展对药品清单进行更新;

5、本项保险金与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共用保额。

本产品国内医疗总保额最高万

一般医疗、重大疾病医疗(种重疾+罕见病)、恶性肿瘤质子重离子医疗、恶性肿瘤院外特定药品费用医疗,这四项保障国内医疗总保额最高万。

附加服务

医疗垫付服务免费

1、若您在保险期间内等待期30天后(意外无等待期),在垫付服务覆盖城市中医院发生住院,且预估或实际住院费用需求超过产品免赔额(种重疾+罕见病无免赔),可以申请进行垫付服务,垫付服务覆盖全国83个城市中医院;

2、客户可通过众安保险APP线上申请医疗垫付或者拨打客服电话提出垫付服务申请;申请通过1个工作日内会有工作人员联系您,与您预约上门收集材料时间。详见医疗垫付服务介绍。

重疾绿通服务免费

1、覆盖全国31个省份,多个城市,医院、医院,包含远程问诊、专家门诊、检查加速、住院手术安排及配套服务(含住院探视、医后随访、中医理疗及营养方案)和专家复诊;详见重疾绿通服务介绍;

2、客户可通过众安保险APP线上申请重疾绿通服务或拨打客服电话-1-5进行申请。

肿瘤特药服务免费

1、肿瘤特药服务,包括专家门诊、用药前检测及用药服务三项内容;

2、等待期30天后,被保险人若经医院确诊为恶性肿瘤,即可申请使用。我们提供专家门诊协调和用药前检测服务。若医生开具的处方药品(靶向药及免疫治疗药物)医院内进行购买,我们会安排您在合作的药店网络范围内购药,并对责任范围内的药品费用进行实时结算;

3、客户可拨打客服电话-1-5进行申请;详见肿瘤特药服务介绍。

术后家庭护理服务免费

1、术后家庭护理服务提供专业护士上门护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打针、换药及特定疾病专项护理等服务,可减医院次数,预防伤口或病灶感染,促进患者康复;

2、术后家庭护理服务可覆盖全国一、二、三线城市市区范围,城市下属的县、村、镇等暂不支持,目前覆盖全国个城市;

3、客户可拨打客服电话-1-5进行申请;详见术后家庭护理服务介绍。

可选责任(加油包)

家庭共享免赔

同一投保人在同一订单内的被保险人,就其一般医疗保险金中的免赔额,可共享年免赔额1万/年。

如某一被保险人罹患重大疾病或罕见病,则自确诊之日起,该被保险人保单的免赔额为0,订单下剩余被保险人共享1万免赔额。

重大疾病保险金00元

1、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30天后初次确诊罹患本合同约定的种重大疾病;

2、保险人按1万元给付本项保险金。

重大疾病住院津贴(元/天)元

1、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30天后初次确诊罹患本合同约定的种重大疾病;

2、在医院普通部接受治疗的;

3、保险人按(每次实际住院天数-0天次免赔天数)*元/天,给付本项保险金,每次住院最多给付30天,累计最多给付天;

4、本次住院治疗与前次住院原因相同,且入院间隔不超过30日的,视为同一次住院。

指定疾病及手术扩展特需医疗最高万

1.被保险人接受恶性肿瘤或良性脑肿瘤、指定移植手术或重大手术医院可额外扩展至医院特需部、国际部、VIP部(不包括观察室、联合病房和康复病房),无论是否以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身份就诊,责任内赔付比例均为%,年免赔额为0元,床位费限元/天;

2.本保单指定疾病及手术扩展特需医疗保险金与恶性肿瘤质子重离子医疗责任、恶性肿瘤院外特定药品费用医疗责任及重大疾病医疗责任共用保额。

赴日医疗最高万

1.二次诊疗:国际第二诊疗意见费用责任赔付比例%;符合约定的国际第二诊疗意见费用保险金将由保险人审核同意后与授权服务提供商结算,保险人有调整授权服务提供商及指定医疗服务机构的权利;

2.恶性肿瘤赴日医疗:被保险人在众安授权的第三方服务提供医院进行恶性肿瘤治疗的,责任内赔付比例为70%,年免赔额为0元,赴日本治疗的累计次数限10次。

特定海外医疗最高万

1.二次诊疗:国际第二诊疗意见费用责任赔付比例%;符合约定的国际第二诊疗意见费用保险金将由保险人审核同意后与授权服务提供商结算,保险人有调整授权服务提供商及指定医疗服务机构的权利;

2.恶性肿瘤特定地区海外医疗:被保险人在众安授权的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安排的特医院进行恶性肿瘤治疗的,责任内赔付比例为70%,年免赔额为0元。本保单特定地区治疗国限美国和日本,可选择其中之一赴海外治疗,赴日本治疗的累计次数限10次,赴美国治疗的累计次数限5次。

本产品国内医疗总保额最高万最高万

本产品的各项保障责任国内医疗总保额最高万。

健康告知

投保人应在对所有被保险人健康,职业,历史投保记录等以下情况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投保人承诺完全知晓所有被保险人以下情况。

若被保险人实际情况与下述告知内容不符:

1.本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2.险金的责任,并有权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需确认被保险人是否存在以下情况?

(1)被保险人是否从事属于《众安保险特殊职业类别表》中所列种类的职业。

(2)被保险人是否过去1年内存在括号内医学检查结果异常*被医生建议进一步检查,复查,随诊,或诊疗(检查项目包括:实验室检查,物理检查,心电图,超声检查,影像检查,内镜检查,病理检查);

或过去2年内曾住院*,或曾被医生建议手术或住院治疗?

(3)被保险人过去2年内投保人身保险或健康保险时,是否被保险公司拒保,延期,加费或者附加相关条件承保?

(4)

a.良、恶性肿瘤,尚未证实为良性或恶性的肿瘤,原位癌,癌前病变;

2级或以上高血压(收缩压≥mmHg,和/或舒张压≥mmHg),冠心病,心肌病,心梗,风湿性心脏病,心瓣膜病,严重心律失常,心功能不全二级(含)以上;

主动脉瘤,主动脉夹层;

脑血管病,脑卒中(含脑梗,脑出血),脑炎或脊髓炎后遗症,脑和脊髓的损伤;

慢性肾病,肾功能不全,肾切除;

肝炎及肝炎病毒携带者,重度脂肪肝,酒精肝,肝硬化,肝功能衰竭;

胰腺炎;

溃疡性结肠炎或克罗恩病;

再生障碍性贫血;

多发性硬化,重症肌无力,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结节病;

糖尿病或空腹血糖6.2mmol/l;

间质性肺病,支气管扩张,慢性阻塞性肺病(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呼吸功能不全;

帕金森氏病,癫痫,精神类疾病;

先天性或遗传性疾病;

法定传染病(包含甲类和乙类);

严重烧伤;

HIV阳性,瘫痪,智力障碍,严重视力障碍或严重听力障碍,中重度残疾,接受过组织或器官移植或造血干细胞移植。

b.1年内曾罹患的症状:进食梗噎感或吞咽困难;

不明原因皮下出血点,咳血,呕血,便血(非痔疮出血)或黑便,血尿,中重度贫血(男性Hb11g/dl,女性Hb9g/dl);

不明原因的持续或间歇性疼痛(超过1个月);

黑痣增大,不明原因持续或反复发热(超过2周),皮肤或粘膜的溃疡久治不愈;

不明原因持续消化不良,*疸;

浮肿,蛋白尿;抽搐,进行性加重的震颤,肌肉萎缩,运动功能障碍;

任何不明性质的包块,肿块,结节,占位,息肉,囊肿或赘生物;

消瘦(非健身原因所致的6个月内体重减轻5公斤以上),体格指数(体重kg/身高m^2)≥32或≤16(成年人)?

c.适用于女性被保险人:是否曾患有葡萄胎或其他妊娠滋养细胞疾病,宫颈不典型增生,多囊卵巢综合征,乳腺结节;

半年内存在阴道异常出血,乳头异常溢液,疼痛,糜烂或回缩,乳房表面皮肤凹陷,皱褶或皮肤收缩的症状?

d.2周岁(含)以下被保险人:出生时体重是否低于2.5公斤,是否早产,窒息,发育迟缓,脑瘫.

例外事项:

1、2年内的住院不包含如下原因住院

(1)妊娠分娩,不伴有妊娠并发症或合并症;

(2)外伤(非颅脑外伤、非多发外伤)已痊愈,无需后续治疗,无后遗症未遗留残障;

(3)急性阑尾炎已手术,急性胃肠炎(无慢性胃炎肠炎病史);

(4)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无并发症;

(5)急性肺炎单次发作,无并发症已痊愈;

(6)新生儿母乳性*疸无其他并发症。

2、1年内的医学检查异常不包含如下事项:

(1)乳腺小叶增生无结节或囊肿,或诊断为1-2期乳腺增生;

(2)轻度脂肪肝不伴有肝功能异常、不伴有血糖异常、不伴有肥胖、不伴有嗜酒(每日饮白酒大于3两);

(3)血脂升高不伴有BMI≥28,高血压,血糖升高,动脉硬化,且未服药情况下甘油三酯4mmol/l,同时总胆固醇7mmol/l。

(4)矫正视力正常的屈光不正或超重未达体格指数32的情况

投保须知

投保重要提示

1.对于以下情形,本产品不予赔付:被保险人在初次投保或非续保前所患既往症,及保险合同中特别约定的除外疾病;

其中,既往症指在保险合同生效前罹患的被保险人已知或应该知道的有关疾病。

如:投保之前,医生已有明确诊断,长期治疗未间断;

投保之前,医生已有明确诊断,治疗后症状未完全消失,有间断用药情况;

投保之前,未经医生诊断和治疗,但症状或体征明显且持续存在,以普通人医学常识应当知晓。

等待期内接受检查但在等待期后确诊的疾病。

对于健康告知问询的疾病和事项,您/被保险人存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

条款中责任免除约定的内容。

2.本产品通过互联网在全国区域销售。

3.医院就诊范围:

(1)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审核认定的医院普通部;

(2)恶性肿瘤质子重医院限医院;

(3)如购买指定疾病及手术拓展特需医疗责任的,医院可额外扩展至医院特需部、国际部、VIP部(不包括观察室、联合病房和康复病房);

(4)如购买了恶性肿瘤赴日医疗/恶性肿瘤特定地区海外医疗责任的,医院分医院和特医院,本保单特定地区治疗国限美国和日本,可选择其中之一赴海外治疗。

4.免赔额及免赔天数说明:

(1)本产品一般医疗责任的年免赔额为1万元。

如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后初次确诊罹患本合同约医院接受治疗的,则被保险人自该重大疾病确诊并接受住院治疗之日起发生的保险责任内的医疗费用不再扣除免赔额,若续保本产品,续保保单年度发生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亦不再扣除免赔额。

(2)如被保险人等待期后初次确医院接受治疗的,则自确诊之日起,该被保险人保单的免赔额为0。

罕见病目录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于年5月22日发布的《第一批罕见病目录》为准。

(3)如购买免赔额豁免责任的,本产品同一订单下的所有被保险人共享1万元年免赔额。

如某一被保险人等待期后初次确诊罹患本产品约医院接受治疗的,则自确诊之日起,该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免赔额为0。

订单下剩余被保险人共享1万元年免赔额。

(4)如购买重大疾病住院津贴责任的,如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后初次确诊罹患本合同约医院接受治疗的,按被保险人每次实际住院天数扣除每次住院免赔天数乘以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住院日津贴额向被保险人给付重大疾病住院津贴保险金;

每次住院免赔天数为0天。

(5)在其他商业保险或其他第三方已赔付部分可用于抵扣免赔额,但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报销部分不能用于抵扣免赔额。

(6)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中,如因下述疾病被保险人在该疾病确诊的天内申请理赔,则理赔金需先扣除1万元免赔额,待该疾病确诊满天后符合本保险产品重大疾病定义的,

被保险人可另行申请1万元免赔额理赔金:脑中风后遗症、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瘫痪、严重脑损伤、严重多发性硬化症、原发性系统性淀粉样变性、严重慢性复发性胰腺炎、特发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严重心肌炎、原发性骨髓纤维化(PMF)、严重缩窄性心包炎、严重肺结节病、脊髓内肿瘤、脊髓空洞症、脊髓血管病后遗症、横贯性脊髓炎后遗症、神经白塞病、因疾病或外伤导致智力缺陷。

下述疾病发生理赔,如被保险人在该疾病确诊的12个月内申请理赔,则理赔金需先扣除1万元免赔额,待该疾病确诊满12个月后符合本保险产品重大疾病定义的,被保险人可另行申请1万元免赔额理赔金:语言能力丧失。

5.赔付比例说明:

(1)一般医疗责任、重大疾病医疗责任:赔付比例%,以有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参保,但未以有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就诊并结算的,按照应赔付金额的60%进行赔付。

(2)恶性肿瘤院外特定药品费用医疗责任:仅赔付责任内约定的药品清单中列明的药品,若为社保目录内药品,社保报销后剩余%赔付,以有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参保,但未以有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就诊并结算的,按照应赔付金额的60%进行赔付;

若为社保目录外药品,%赔付;

约定的药品清单以保险人最新公布信息为准,保险人保留对药品清单进行变更的权利,将根据医疗水平的发展对药品清单进行更新。

(3)恶性肿瘤质子重离子医疗责任:无论是否以有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就诊,赔付比例均为%。

(4)如购买指定疾病及手术拓展特需医疗责任:该项责任无论是否以有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就诊,赔付比例均为%。

(5)如购买恶性肿瘤海外医疗责任:其中国际第二诊疗意见费用赔付比例%;

恶性肿瘤赴日医疗和特定地区海外医疗这两项责任,被医院/特医院接受治疗的,无论有无社保,赔付比例均为70%。

6.退保说明:

本产品自首次生效日起有48小时的犹豫期。

保险合同生效前或生效后未超过48小时的,您要求解除合同,自众安保险接到您申请后,保险合同的效力终止,并全额退还保费。

保险合同生效后超过48小时,您要求解除本合同,自众安保险接到保险合同解除申请书之日次日零时起,保险合同的效力终止,众安保险收到完整申请资料之日起30日内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

如投保人在本合同成立时选择交清保险费,未满期保险费=保险费×[1-(保险单已经过天数/保险期间天数)];

经过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如本合同已发生保险金给付,未满期保险费为零。

7.保费说明:

本保险产品针对首次投保时无吸烟习惯或吸烟史的被保险人及续保时在我司无理赔记录的被保险人,适用优选体费率。

理赔服务

理赔服务:

1、报案

拨打客服-进行报案

2、准备材料

客服人员协助您准备好理赔材料

3、保险公司核准

收到材料后保险公司将进行及时审核和调查

4、领取理赔金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会将理赔金直接转账至被保险人/受益人名下的指定账户

点击“阅读原文”可跳转到购买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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